七色光华(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86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勇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刘勇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86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苒女士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李苒女士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李苒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86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谢昕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谢昕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谢昕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冬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王冬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王冬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86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莉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朱莉丽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朱莉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86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付玉洁女士继续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付玉洁女士继续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付玉洁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86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毅女士继续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李毅女士继续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李毅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86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七色光华(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色光华(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