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盛: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7月30日查看PDF原文
                    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廖群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4,09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披露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及公司年报披露。

  同意股数 24,09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高盛板业《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09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09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本公司在 2018 年年报审计时聘请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09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高盛板业《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09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高盛板业《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09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高盛板业《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09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高盛板业《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其中关联股东廖群洪持股 13,694,000 股回避表决,刘悟辉持股 2,400,000 股回避表决。


  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高盛板业《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及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09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议
  案
1.议案内容:
详见高盛板业《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09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09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泰涟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严建林、严仁贵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泰涟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二 0 一八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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