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32305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7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刘志诚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自 2019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 本次会议召开 5 日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征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任命财务总监刘志诚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求。 (四)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志诚,男,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经理职务;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8 月在力尔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秘兼财务经理职务;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担任经理职务;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业务经理职务;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在隆基泰和实业有 限公司担任高级经理职务。 公告编号:2019-018 截止目前,刘志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任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求。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