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785 证券简称:聚力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2,4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40.00 万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490 万、补充流动资金 4,000 万元以及股权收购 3,350 万元。 2017 年 11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户名: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烟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81601000601421007346,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7]第 2067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12 月 7 日出具了《关于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975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事项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众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另外,公司已与主办券商、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届 截至 2019 年 6 开户企业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月 30 日余额 次 2017 年第 烟台聚力燃 烟台银行股 一次股票 气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 81601000601421007346 61,638,857.85 发行 公司 营业部 注:以上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 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49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4,000 万元以及用于股权收购 3,350 万元。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且经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根据该议案,2018 年公司在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 1,631,997.51 元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变更为公司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 设资金。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并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内容为:为增加公司收益,充分利用资金,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使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 6,000.00 万元人民币(含6,000 万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78,400,000.00 加:利息收入 2,069,370.30 减:手续费 163.63 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8,830,348.82 1、支付采购货款 10,611,015.85 2、发放工资 96,122.46 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1,591,213.00 4、归还银行借款 4,900,000.00 5、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631,997.51 三、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61,638,857.85 其中:现金管理 60,000,0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2018 年公司在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1,631,997.51 元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变更为公司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现进行补充确认。变更后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偿还银行借款 4,9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8,368,002.49 3 股权收购 33,500,000.00 4 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631,997.51 合计 78,400,00.00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在资金的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公司在支付工程费用及材料采购时未能区分费用支出和固定资产支出,导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的用途发生变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631,997.51 元实际用于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未在上述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发生前履行决策程序。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并经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除上述“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