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430207 证券简称:威明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3 日 10:00-11:00。 预计会期 1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9-031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6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公告编号:2019-031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9 月 2 日下午 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九凤街 6 号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冯晓;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九凤街 6 号,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30205;联系电话:027-87196189; 传 真:027-8719618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