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风光: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08月06日查看PDF原文
  4、业务单一、依赖秦淮风光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托夫子庙景区、秦淮风光带向客户提供水上游船观光游览服务。公司业务对秦淮风光带存在一定依赖。未来若相关政府部门调整夫子庙景区、秦淮风光带的经营、监管政策,或夫子庙景区、秦淮风光带对游客的吸引力下降,公司的营业收入将面临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挂牌后,公司资金、技术和人才引入渠道将进一步改善,未来将通过新的业务领域拓展或横向、纵向资源整合,增加公司业务多样性,降低业务单一风险。

  5、公司治理的内控风险

  自 2017 年 9 月 20 日股份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
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于 2018 年 9 月进行了首次修订,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尚未经过实践检验,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及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经营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对管理层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进行培训,督促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四、  企业社会责任
(一) 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海事、环保、安全生产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按期投保游客意外险,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组织员工参加在职教育培训,完善劳动用工与福利保障相关

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吸纳劳动就业,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机会。
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每一位消费者及公司供应商、员工负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五、  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是 √否

源的情况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一)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    □是 √否

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二)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三)

是否存在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相关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四.二.(四)

二、  重要事项详情
(一)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6,000,000.00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10,000,000.00    1,394,213.60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0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0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0

6.其他                                                        200,000.00      72,450.00

(二)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  承诺结  承诺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时间    束时间  来源                                          况


实际控制人或  2017/9/26  -        挂牌  同业竞争  关于避免与公司产生新的  正在履行中
控股股东                                  承诺      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承诺

董监高        2017/9/26  -        挂牌  同业竞争  关于避免与公司产生新的  正在履行中
                                          承诺      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  2017/9/26  -        挂牌  资金占用  关于防止公司关联方占用  正在履行中
控股股东                                  承诺      公司资金的承诺

董监高        2017/9/26  -        挂牌  资金占用  关于防止公司关联方占用  正在履行中
                                          承诺      公司资金的承诺

收购人        2019/6/21  -        收购  同业竞争  关于避免、消除同业竞争的  正在履行中
                                          承诺      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  2019/6/21  -        收购  业绩补偿  关于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  正在履行中
控股股东                                  承诺      议的承诺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文旅集团、占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在“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中明确承诺如下:
(1)本人/单位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2)本人/单位在作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3)本人/单位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本人/单位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承诺的事项。

2、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文旅集团、占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在“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承诺书”中明确承诺如下:
本人/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等规定的要求,避免本人/单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同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公司关联方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它占用方式。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承诺的事项。

3、2019 年 6 月 21 日,收购方南纺股份签署“关于避免、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明确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组织不利用本公司对秦淮风光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秦淮风光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2)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组织不会利用从秦淮风光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经营与秦淮风光相竞争的业务。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组织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秦淮风光新增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经营与秦淮风光的业务存在新增的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秦淮风光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将按照秦淮风光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秦淮风光,秦淮风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秦淮风光新增同业竞争。
(5)如违反以上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秦淮风光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4、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控股股东出具“关于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承诺”,明确承诺如下:

秦淮风光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将不低于经国资部门备案的秦淮风光评估报告中所预测的对应各年度净利润数额。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就秦淮风光业绩承诺期间补偿金额,本企业应当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对上市公司以股份或现金方式补偿。考虑因天气等非经营因素对业绩影响,在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对应年度承诺净利润数 90%的,本企业应按照两者差额部分乘以本次出售的股权比例进行补偿。上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的超额部分可累计至下一会计年度及之后年度。实际净利润以经审计确定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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