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十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374 号 山东十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方环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 2018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8,305,552.49 元,计提坏 账准备 16,960,832.76 元,账面价值为 21,344,719.73 元;其中 4-5 年 及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 17,539,058.55 元;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26,669,315.52 元,主要核销的应收账款性质为“工程款”,核销原因“追收无果,且账龄在 5 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履行的核销程序为“高管会议审批”。你公司第二大应收账款欠款方为关联方苏州高峰糖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金额6,298,003.80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5,684,295.60 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与客户筛选及授信相关的内控制度,相关制度是否能有效防范回款风险; (3)说明针对已核销应收款项采取的追收措施及实施效果,核销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4)列示应收关联方苏州高峰糖业有限公司款项的账龄,说明对方未及时还款的原因。 2、关于无形资产 你公司 2018 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320,848,368.59 元,占资 产总额的 47.35%;无形资产主要内容为“特许经营权”,账面余额356,776,109.78 元,占无形资产账面余额的 99.98%,累计摊销43,874,994.81 元,账面价值 320,820,532.12 元,期末未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请你公司: (1)说明“特许经营权”的核算内容、主要来源及确认依据; (2)说明“特许经营权”的摊销方式及摊销依据,摊销金额是否充分合理; (3)结合行业情况,说明“特许经营权”减值测试方法,测试过程及结论。 3、关于其他应收款 你公司 2018 年末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9,204,144.03 元,其中“关 联往来”余额为 5,517,000.00 元,较期初增长 5,509,440.53 元。 请你公司说明“关联往来”的主要内容、形成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4、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你公司 2018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为 18,698,535.41 元, 其中“资产减值准备”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5,941,063.10 元,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36,596.44 元,根据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信息,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包含已核销,但尚未报税务局备案的应收账款。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已核销 “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税务机关对坏账和坏账核销的认定时点,核销部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7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