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尔明: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19年08月13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44

 证券代码:831929        证券简称:惠尔明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惠尔明(福建)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3,3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7%,可转让
  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6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股  董事、监                        本次解除  尚未解
    股东姓                                    本次解除

 序          股东、实际  事、高级  本次解限售            限售股数  除限售
    名或名                                    限售登记

 号          控制人或其  管理人员    原因              占公司总  的股票
      称                                      股票数量

              一致行动人  任职情况                        股本比例    数量

1    陈瑶贵      否        否    E 其他      1,380,000    1.02%      0

2    陈瑶华      否        否    E 其他      780,000    0.58%      0

3    刘浩      否        否    E 其他      480,000    0.36%      0

4    乔晓伟      否        否    E 其他      180,000    0.13%      0

5    谢仲      否        否    E 其他      180,000    0.13%      0

                                    D 自愿限售

6    谭石海      否        否                  333,000    0.25%      0

                                    解除限售

              合计                      -      3,333,000    2.47%      0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股东谭石海先生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参与认购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告编号:2019-044

股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770,000 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谭石海先生自愿将本次认购的股票中的 333,000 股股份自愿限售,锁定期为 3 年,每年在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后可以释放所持有限售股的 33.3%。

  现谭石海先生提出的关于提前解除自愿限售股份的申请。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要,公司与股东谭石海达成一致意见,对谭石海自愿限售的 333,000 股股份提前解除限售。上述股份限售为公司定向发行时所做的自愿限售,不存在法定限售的情形。

  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拟提前解除部分股东股份自愿限售的议案》,同意将谭石海自愿限售的 333,000股股份提前解除限售。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96,098,764              71.13%

              1、高管股份                    36,585,900              27.08%

              2、个人或基金                    2,414,000              1.79%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0                  0
    股份

              4、其他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8,999,900              28.87%

                总股本                      135,098,664              1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挂牌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挂牌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挂牌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挂牌公司、挂牌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
    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根据 2015 年 11 月公司与广东顺德氟乐威贸易有限公司与陈瑶贵、陈瑶华、
刘浩、乔晓伟、谢仲签订关于广东顺德氟乐威贸易有限公司的投资并购协议,协议第五条锁定期约定陈瑶贵、陈瑶华、刘浩、乔晓伟、谢仲本次认购的股票,有锁定期限制。锁定期为四年,达到预期目标后,每年在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后
可释放所认购 500 万股的 25%。2016 年 7 月第一次的解限售中:陈瑶贵、陈瑶
华、刘浩、乔晓伟、谢仲分别解限售股份数为 575,000,325,000,200,000,75,000,75,000 股。2017 年 7 月第二次的解限售中:陈瑶贵、陈瑶华、刘浩、乔晓伟、谢仲分别解限售股份数为 690,000,390,000,240,000,90,000,90,000 股。(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故限售股东股份数相应乘以 1.2 倍,得出以上解限数量。)

  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陈瑶贵、陈瑶华、刘浩、乔晓伟、谢仲对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对原《补充协议》第一条 1.1 业绩承诺之 1.1.1 条进行修改。

  修改后具体内容如下:

  “丙方向甲方保证 :本次投资完成后 ,目标公司未来三年(即目标公司单体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年度平均净利润不低于 800 万元。”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平台公布,锁定期四年的限售期限已满,现申请剩余 50%股份解限售。

                                    惠尔明(福建)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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