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年08月13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32731        证券简称:精通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拟 2019 年度在浙江省兰溪县与金华银行兰溪支行签订担保合同,为浙江精迈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向该银行不超过 500 万元的贷款在提供房产抵押的前提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及条款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担保事项已提交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4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80%;0 名弃权;0 名
反对。本担保董事会审议已经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单笔担保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7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精迈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女埠工业园 A 区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女埠工业园 A 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伟

  主营业务:高分子有机微球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6 日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19 年 7 月 31 日资产总额:11,643,291.32

  2019 年 7 月 31 日负债总额:2,976,653.77

  2019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8,666,637.55

  2019 年 7 月 31 日营业收入:0.00

  2019 年 7 月 31 日税前利润:-425,980.36

  2019 年 7 月 31 日净利润:-425,980.36

  其它情况:上述数据为截止到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 2019 年度在浙江省兰溪县与金华银行兰溪支行签订担保合同,为浙江精迈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向该银行不超过 500 万元的贷款在提供房产抵押的前提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及条款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被担保人为公司持股 65%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项目前期建设阶段,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董事会基于长期投资规划,对被担保公司的项目的前景看好,对其产业化建设寄予较高期望,且该担保是在向银行提供房产抵押的前提下提供的,考虑长期收益与担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同意上述担保。


                                                                          公告编号:2019-017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被担保人为公司持股 65%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项目前期建设阶段,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董事会基于长期投资规划,对被担保公司的项目的前景看好,对其产业化建设寄予较高期望,提供该担保是公司长期发展和收益的需要,是必要的,且该担保是在向银行提供房产抵押的前提下提供的,风险可控。(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收益的需要,是必要的,且该担保是在向银行提供房产抵押的前提下提供的,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500.00          100%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00          0.00%
其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保金额            0.00          0.00%
中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0.00          0.00%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7%。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9-017

2019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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