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集运: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08月13日查看PDF原文
收益分配等事项施加影响,若杨志华利用相关管理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安排,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通过加强对管理层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的诚信和规范意识,督促其切实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公司,忠诚履行职责。为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严格避免关联方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华分别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问题的承诺函》和《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3、重要合同履行的风险

  由于物流行业的特殊性,公司通常会与核心客户签订多份框架协议约定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的种类;协议通常无明确合同金额,在实际发生业务时以订单、对账单等作为结算依据。由于公司与客户签署的合同一般是框架协议模式,所签订合同没有具体的金额、履约时间等条款,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执行的金额和结算方式以及时间存在潜在纠纷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采取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对于新客户或者信用度较低的客户采取先行收取部分垫款的政策,待合同执行完收取剩余金额。而对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老客户或信用度较高的合作伙伴则无需先行收取垫款,采取每月向客户发送对账单的方式结算合同金额。
4、主营业务收入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划分绝大部分仍来源于天津市,全部收入均来源于华北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区域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市场占有率及营业收入的进一步提升,同时也降低了公司抵御政策及区域市场风险的能力,给公司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服务好天津本地区域客户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北京与河北省客户,已经与多家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虽然市场份额占比较小,但正逐步实现走出天津的目标,使公司逐渐摆脱地方性区域经营企业的形象,增强企业抗风险能与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5、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仍然存在关联交易。目前,公司已经开始采用直接同客户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的方式来不断减少直至消除经常性关联交易,但现有框架合同采取按年签署的方式,导致目前仍在履行期间内的合同仍将产生部分关联销售,如公司不能严格执行规范关联交易的内控措施,则可能存在定价不公允的情况,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搭建国内首家集装箱物流运输平台,形成互联网+物流运输新的业务模式,大幅度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降低关联交易比重。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和合理。
6、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43.25%,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存在对主要客户依赖较大的风险。


  应对措施:自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为解决大客户依赖的问题,已开始与新客户单独签订合同并开展业务,并且对原客户的合同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滴滴集运和渤海报关分别与客户签订委托运输服务协议和代理报关服务协议,从而有效地减少大客户依赖的问题。随着公司不断加大对物流信息平台的宣传和推广,凭借其为客户实现的功能和创造的价值越来越得到认可和肯定,公司已开拓出新的市场空间和发展领域,不仅在天津地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已经向京津冀地区不断延伸拓展。目前已经与多家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
7、公司业务涉嫌无资质和超经营范围的风险

  公司不仅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集装箱物流运输服务,同时还为其办理港口操作及代理报关等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揽子协议并提供上述服务。由于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不包括代理报关,因此实践中通过与渤海报关签订代理报关协议,委托渤海报关为客户办理代理报关服务的形式开展类似业务。虽然滴滴集运自身并未实际从事报关业务,且相关业务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但仍存在涉嫌无资质和超范围经营的风险。

    应对措施:随着公司管理的逐步规范,在报告期内该类情况已在不断减少,现阶段有运输需求和代理报关需求的客户已经分别与滴滴集运和渤海报关签订合同。滴滴集运与客户签订委托运输协议,接收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及代为办理港口操作等事项,但不包括为其代理报关。同时作为渤海报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志华也做出关于与滴滴集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交易的承诺函,承诺自滴滴集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三年内,通过股权交易调整使滴滴集运持有渤海报关 90%股权,使渤海报关成为滴滴集运的控股子公司。从而使滴滴集运具备相应的报关资质,以消除超资质经营业务的风险。
四、  企业社会责任
(一) 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劳动用工与福利保障的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为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
  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五、  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四.二.(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是 √否

资源的情况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二)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是 √否

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四.二.(三)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四.二.(四)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相关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二、  重要事项详情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申请  被告/被申    案由      涉及金额    占期末净资  是否形成预  临时公告披
    人        请人                                产比例%      计负债      露时间

天津安吉泰  滴滴集运  原、被告双  1,757,968.12      18.07%  否          20190612

物流有限公  (天津)科 方系多年货

司          技股份有  运代理业务

            限公司    合作关系,

                      双方签有书

                      面的《货运

                      代理合

                      同》,自


                      2018 年起,

                      被告拖欠原

                      告货运代理

                      服务费、代

                      垫费共计

                      1,757,968.12

                      元, 被告至

                      今仍未给

                      付,为此原

                      告诉至法

                      院。

  总计        -          -      1,757,968.12      18.07%      -            -

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结果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结果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  临时公告披露  临时公告编号
                                              决策程序        时间

天津润雅科技有限  销售商品/提    39,145.31  已事后补充履  2019.08.13    2019-028

公司              供劳务                    行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关联交易为公司纯受益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股权激励计划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实施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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