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丰电子: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9年08月16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0641        证券简称:季丰电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 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 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
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一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情况

  (1)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经
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250,000 元,缴
存 银 行 为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张 江 支 行 , 账 号 为
121917559210666。2019 年 4 月 3 日,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中汇会验【2019】1195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9】1432 号《关于上海季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2)第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第一次募集资金设立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德邦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管理专户,账号为 121917559210666。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季丰电子已建立并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用途、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公司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取得股转系统就公司股票发行出具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3)第一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第一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5,25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芯片封装及测试设备投资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规模扩大带来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截至本股票发行方案出具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含本金及利息)为 1,473,781.10 元,收入账户结息 3786.8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780,005.73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5,250,000.00

减:发行费用                                          0.00

二、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总额                      1,473,781.10

其中:购买凭证费                                      96.00

    购买相关设备                            1,472,627.25

    国际结算费                                    1012.85

对公收费                                              45.00

三、募集资金收入总额                                3786.83

其中:账户结息                                      3786.83

三、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尚未                  3,780,005.73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四、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                  3,780,005.73
资金账户余额

  公司第一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芯片封装及测试设备投资,属于预定披露的用途,不存在违规情形。

    2、第二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情况

  (1)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经
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 250 万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50,000元,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账号为
121917559210111。2019 年 6 月 29 日,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中汇会验【2019】3968 号(验资报告)。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1 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9】3805 号《关于上海季丰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2)第二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第二次募集资金设立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德邦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管理专户,账号为 121917559210111。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季丰电子已建立并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用途、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公司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取得股转系统就公司股票发行出具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3)第二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5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汽车电子认证、测试、分析等设备的购买,以及补充营运资金所需要
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规模扩大带来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截至本股票发行方案出具日,公司还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含本金及利息)募集资金余额为 26,250,000.00 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按照《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认缴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相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提前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 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 中特殊条
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8/16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