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430411 证券简称:中电方大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岳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6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 公告编号:2019-020 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报告期内,邓岳辉、刘红英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向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申请 1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岳辉及公司股东刘红英,为公司上述借款提供关联担保。 此次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无偿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邓岳辉先生、刘红英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