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 诺函》 董监高 2017/1/20 2019/12/29 挂牌 规范关联 《关于避免和规范关联交 正在履行中 交易 易的承诺函》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 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二节第八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一致行动人对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有约定的,遵从其约定。” 除上述股份锁定的规定外,公司全体股东对所持公司股份无自愿锁定的其他承诺和安排,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等转让受限情况。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武汉百时尚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为避免与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其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如下方式退出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或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承诺。(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全 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3、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武汉百时尚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武汉百时尚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郑重承诺如下:(1)今后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2)尽量避免或减少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股份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根据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在股份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股份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能在承诺履行期内严格遵守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超过期限未完成的承诺事项。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9,060,000 49.31% - 9,060,000 49.31%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3,105,000 16.90% - 3,105,000 16.90%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股份总数 9,315,000 50.69% - 9,315,000 50.69%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9,315,000 50.69% - 9,315,000 50.69%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 - - 核心员工 - - - 总股本 18,375,000 - 0 18,375,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二)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初持股 持股变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无限 序号 股东名称 数 动 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售股份数量 数量 1 黄 珏 11,475,000 - 11,475,000 62.45% 8,606,250 2,868,750 2 科华(宜都)科 3,000,000 - 3,000,000 16.33% 0 3,000,000 技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3 赵维桥 1,500,000 - 1,500,000 8.16% 0 1,500,000 4 窦晓鸣 1,080,000 - 1,080,000 5.88% 0 1,080,000 5 童 蕾 945,000 - 945,000 5.14% 708,750 236,250 合计 18,000,000 0 18,000,000 97.96% 9,315,000 8,685,000 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黄珏和童蕾之间为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黄珏,男,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11 月取得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EMBA 结业证书。199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广州市真我眼镜贸易有限公司,任 副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就职于武汉尚仕贸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0 年 9 月 至今, 就职于尚俪贸易,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武汉百时尚贸易有 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期三年。 报告期内, 公司的控股股东一直为黄珏,未发生变更。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黄珏,男,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11 月取得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EMBA 结业证书。199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广州市真我眼镜贸易有限公司,任 副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就职于武汉尚仕贸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0 年 9 月 至今, 就职于尚俪贸易,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武汉百时尚贸易有 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期三年。 童蕾,女,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6 月,自由职业;2006 年 7 月至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