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解除转让限 制。 实 际 控 制 2017/1/18 - 挂牌 社保及公 控股股东及实 正在履行中 人 或 控 股 积金补缴 际控制人将无 股东 承诺 偿为公司补缴 及承担社保及 公积金。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挂牌前,为避免发生同业竞争,保证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本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报告期内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事与本公司有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间存在的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股份公司成立后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同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等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方法、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关联交易 的披露等事宜。《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了对关联方担保应当提交给股东大会决议。这两个相关制度 安排,保证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均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将尽可能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确实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关于对外投资相关情况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关于对外投资相关 情况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的企业除已经披露的以外,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四)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 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 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 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 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 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 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公司股东未对所持股份作出严于《公司法》、《业 务规则》的其他自愿锁定的承诺。 (五)公司控股股东聚源投资、实际控制人蒋明泉出具承诺,如因公司历史上社保及公积金缴纳 过程不规范而被要求补缴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无偿为公司补缴及承担。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自觉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背承诺情况。 (三)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质押 19,822,478.08 3.6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应收票据 质押 24,000,000.00 4.36% 质押 应收账款 质押 90,800,000.00 16.50% 质押 固定资产 抵押 32,289,417.84 5.87% 抵押 无形资产 抵押 8,696,163.02 1.58% 抵押 合计 - 175,608,058.94 31.91% - (四)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含税) 2019 年 4 月 9 日 5.15 元 - - 合计 5.15 元 - - 2、 报告期内的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62,696,000 84.98% 0 62,696,000 84.98%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22,160,000 30.04% 0 22,160,000 30.04% 条件股 制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股份总数 11,080,000 15.02% 0 11,080,000 15.02%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11,080,000 15.02% 0 11,080,000 15.02% 条件股 制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73,776,000 - 0 73,776,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二)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无 号 股东名称 数 持股变动 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1 南通聚源投资 33,240,000 4,066,000 37,306,000 50.57% 11,080,000 26,226,000 管理有限公司 2 昆山宏致电子 17,010,000 1,230,000 18,240,000 24.72% 0 18,240,000 有限公司 南通康达投资 7,986,000 1,600,000 9,586,000 12.99% 0 9,586,000 3 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 南通同达投资 1,764,000 567,000 2,331,000 3.16% 0 2,331,000 4 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 南通建华创业 1,396,000 0 1,396,000 1.89% 0 1,396,000 5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61,396,000 7,463,000 68,859,000 93.33% 11,080,000 57,779,000 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南通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康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南通同达投资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