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622 证券简称:顺达智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无锡顺达智能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 点。 预计会期 0.5 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议案 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21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3)。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提名高建飞、李凤玉、高逸、莫佳洛、刘志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新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审议《关于公司非职工监事换届选举》议案 提名戚雪姣、杨敏栋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监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新选举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上午 8:30-上午 9: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陆中南路 108-1 号 联系电话:0510-83953230 传真:0510-83951105 邮政编码:214156 联系人:刘志安 (二) 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顺达智能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顺达智能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无锡顺达智能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持有无锡顺达智能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 股 。 兹 委 托 _______ 先 生 ( 女 士 ) 身 份 证 号 码 : 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 席 2019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 2 楼会议室召开的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表决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相关表决事项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序 表决意见 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公告》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3 《关于公司非职工监事换届选举》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至 2019 年___月___日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请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 2.委托人为非自然人股东的,请在委托人签名处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