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2331 证券简称:高士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包敏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管和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公告编号:2019-012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 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2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