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 13,000,000.00 元额度的授信的决议,实际银行贷 款申请情况有所变动。因此,公司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追认审议此项为关联方控股股东陈波 先生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必要性及真实意图:本次控股股东个人申 请贷款,并以财务资助的形式借给公司的事项系正常的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行为,是考虑公司日 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关联方利益的情形,是合理、必须和真实的。 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且为公司扩大产能,开拓市场 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19 年 5 月陈波 先生将 8,200,000.00 元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清偿给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此笔贷款已于 2019 年 5 月 清偿完毕。 (二)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 -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10,000,000.00 0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6.其他 10,000,000.00 0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 是否履行 临时公告 临时公告 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必要决策 披露时间 编号 程序 陈波 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贷款担保、借款 8,200,000.00 已事前及时 2018.3.23 2018-021 履行 陈波 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贷款担保、借款 2,000,000.00 已事前及时 2018.7.10 2018-027 履行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申请担保贷款 2,000,000.00 元人 民币,期限一年,公司控股股东陈波先生为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必要性及真实 意图: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质押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系正常融资担保行为,是考虑公司日常 经营发展需要,是自愿做出的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关联方利益的情形,是合 理、必须和真实的。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且为公 司扩大产能,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已按照约定如期偿还贷款人民币 1,000,000.00 元。 (四) 股权激励计划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经 2017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针对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计划的目的: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的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管理层、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2)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回馈资深员工,肯定资深员工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经营管理骨干,充分 调动公司团队的积极性。 (4)在充分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2、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1)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宁波易科势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陈波通 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 1,469,398 股股票。普通合伙人陈波通过份额转让的形式转让其相应份额 给激励对象,激励对象通过持有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形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 (2)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 公司依据本计划进行股权激励: 由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陈波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向激励对象转让持股平台的出资份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波以 1.38 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转让其持的持股平台出资份额;合计向 激励对象转让 517,500.00 元出资份额,对应易科势腾股份数量为 375,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0,005,440 股的 1.8745%。激励对象获得持股平台出资额及对应股份数如下: 序 激励对象 任职岗位 获授股份 对应股票数 占公司总股 持股方式 号 出 资 额 量(股) 份数 比例 (元) (%) 1 郭华 副总裁 276,000.00 200,000.00 0.9997 间接持股 2 路岳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96,600.00 70,000.00 0.3499 间接持股 3 揭荣兵 业务群组总监 48,300 35,000.00 0.1750 间接持股 4 何中凡 业务群组副总监 48,300 35,000.00 0.1750 间接持股 5 王晶 人力资源部经理 48,300 35,000.00 0.1750 间接持股 合计 517,500.00 375,000.00 1.8745 (3)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认购日、禁售期、解禁日 a、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本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间接持股的激励对象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个月以内现金缴款至指定账户。 b、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计划后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激励对象缴纳出资、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激励对象出资受让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之日为认购日。 c、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认购日至解禁日之间的期间。公司与激励对象均同意确认,激励对象的股 票禁售期为 3 年。若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股转规定不一致的,以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股转的规定为准。 d、解禁日 本计划通过后,激励对象认购的持股平台的出资自上述禁售期届满之后按照合伙协 议约定方式进行解禁。 (4)股票的授予价格本计划项下通过持股平台受让公司股票的受让价格均为人民币 1.38 元/股。 上述定价是公司以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的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中净资产为定价依 据。 2019 年度,该激励计划尚处于锁定期。 报告期间,何中凡因个人原因于 2019 年 1 月 2 日离 职,并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发布离职公告,编号为 2019-002;路岳因个人原因于 2019 年 1 月 2 日离职,并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发布离职公告,编号为 2019-003;以上二人所持股份由实际控制人 按原价回购。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12,479,094 62.38% - 12,479,094 62.38% 无限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4,119,138 20.59% - 4,119,138 20.59% 售条 控制人 件股 董事、监事、高 4,580 0.02% - 4,580 0.02% 份 管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股份总数 7,526,346 37.62% - 7,526,346 37.62% 有限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7,508,484 37.53% - 7,508,484 37.53% 售条 控制人 件股 董事、监事、高 13,740 0.07% - 13,740 0.07% 份 管 核心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