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松文化: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08月23日查看PDF原文
8.2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3,668,347.77        64,719,285.24      -17.0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68                3.24      -17.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95%              43.49%      -

资产负债率%(合并)                            49.75%              43.14%      -

流动比率                                          1.77                1.99      -

利息保障倍数                                                            0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0,936.70        14,343,626.50      -94.28%

应收账款周转率                                  228.90              107.29      -

存货周转率                                      178.62              151.04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6.17%              9.17%      -

营业收入增长率%                                -0.02%              9.60%      -

净利润增长率%                                  -18.59%              11.37%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20,000,000            20,000,000          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25,288.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912.7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605,375.96

所得税影响数                                                                  -401,343.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04,031.97

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八、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商业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采取轻资产运营模式,通过向哈尔滨哈电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地产”)租赁房屋,开展百货零售业务、主题公园业务以及主题公园复制拓展业务。目前,乐松广场形成了以百货零售为基础,以主题公园运营为特色,以主题公园复制拓展为增长点的经营模式。

  1、百货零售业务

  公司百货零售业务分为联营模式和租赁模式。

  (1)联营模式

  联营是公司与供应商的一种合作经营方式:供应商在公司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并提供所销售的商品,公司组织营销策划、统一收银、提供顾客服务,双方共同实现销售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商品尚未售出的情况下,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公司不承担该商品的跌价损失及其他风险。公司将商品销售额全额确认为收入,并扣除一定比例作为毛利,将余额与供应商结算并确认销售成本。供应商按与公司的结算款开具发票给公司。

  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联营合同》主要约定以下事项:

  ①基本条款:经营场地、经营品牌、经营期限、使用面积等。

  ②合作方式:供应商专区经营纳入公司整体管理系统与制度体系,统一以公司名义进行,统一由公司收银,统一由公司向消费者出具发票,退、换货执行公司统一制度。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供应商销售业绩、销售排名等因素,对供应商专区的位置及面积进行调整,供应商在收到公司调整通知后30 日内配合公司完成调整工作。

  ③经营收入分配方式:供应商在乐松广场的每月商品销售额的特定百分比作为公司收益。公司将该部分收益在当月销售额中直接扣除,然后将余额支付给供应商。每月 10 日到 13 日双方对账,供应商按结算单金额向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收到发票后向供应商转账。

  ④人员管理:供应商派驻符合公司管理体系的导购员,在供应商专区内从事商品展示及销售工作,且该人员必须经公司审核同意,并应接受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同时,供应商专区导购员应接受公司统一安排的培训及考试制度,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店登记手续,并进店工作。

  联营模式是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一,范围包括化妆品、服饰、鞋帽、钟表眼镜等商品,其优势为:①供应商负责采购和配送商品,在商品未售出前,商品仍属于供应商,公司不承担存货风险,可有效减少公司的营运成本和风险;②公司以联营模式对供应商统一管理,不仅有助于公司优化品牌组合、提高

经营效率,而且有助于促进供应商提升销售业绩,最终实现双方共赢。

  (2)租赁模式

  租赁模式下,公司向商户提供经营场所和配套服务,通过向商户收取租金来获得收入。按租金的计算方式划分,租赁模式分为三种:一是固定租金,即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面积、期限和单位租金;二是浮动租金,即约定入驻商户支付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租金给公司;三是保底租金与分成租金孰高:其中保底租金按季度支付,分成租金为商户年度收入的一定比例,每个租约年年底,双方计算年度分成租金,如分成租金多于该租约年保底租金的,则商户将多于保底租金的部分支付给公司。

  租赁模式的范围包括金饰、通讯等商品,以及影院、餐饮等百货商品配套服务。

  2、主题公园运营业务

  子公司松松文化运营的主题公园定位于“可满足 0-14 岁儿童所有日常生活需求”,由自有的创意设计团队和美国 Thinkwell 公司共同建造而成。目前,主题公园已建成游乐类、服务类、教育类、商品类等共 4 大类 40 余个经营项目,是以文化旅游、儿童文化生活为核心的新型儿童业态。游客进入主题公园后,一方面可以通过购买门票来接受不同项目的服务,另一方面可以购买园内商品。因此,主题公园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为门票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百货零售业务和主题公园业务具有明显的协同效应。公司百货零售业务已经经营 10 余年,具有较好的知名度和客户基础,为“松松小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得小镇在开业之初便具有大量的客流;“松松小镇”作为新兴产品为公司的百货零售业务增添了大量的客流,带动了游客对百货商品的消费。同时,从国内外经验看,百货零售业与主题公园两大业务板块相结合,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2015 年,公司由单一商业百货变更为商业百货与文化产业并存的商业模式后,主营业务由租赁及联营变为租赁、联营及主题公园(文化产业)多种业务形式,同时加大了联营业务的占比;主要产品由商品销售调整为商品销售和文化产业服务;客户类型向儿童及年轻时尚客群转变;收入来源由联营收入及租金收入变为联营收入、租金收入及文化服务收入;儿童主题公园的增加使得儿童及其相关类型的客群资源成为新的关键资源;销售渠道在前期基础上增加了网络宣传等推广渠道、收益模式增加了主题公园收益,这些变化使公司的发展有了更大、更广阔的空间,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度提高。

  3、主题公园复制拓展业务

  2016 年起,公司新增开展主题公园复制拓展业务,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指通过寻找合作商业企业,开展儿童主题公园的复制拓展业务,授权合作商业企业使用本公司独有的商标、动漫形象、歌曲、舞蹈、儿童剧等知识产权,并输出特有的商业管理模式。2016 年 9 月开业的武汉众圆松松小镇,即为此种类型;二是与合作商业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儿童主题公园运营公司,输出上述知识产权和商业管理模式,并主导

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主题公园复制拓展业务,极大地拓宽了公司业务的增长空间。经过“松松小镇”三年的运营,公司已经取得了包括人物形象、儿童剧、歌曲、舞蹈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总结出相对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在商场中成立“松松小镇”,以儿童文化产业带动和引领传统商业的经营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复制和拓展,将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报告期末至本年报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商业模式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回顾

  2019 年上半年,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产品、客户类型、关键资源、销售渠道、收入来源、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各项经营业务、产品及服务均按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进行,武汉众圆广场设立的“松松小镇”运营情况良好,以儿童文化产业带动和引领传统商业的经营模式,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百货零售业务和主题公园业务协同效应明显,乐松广场顾客吸引能力明显增强,公司这种儿童文化与传统商业结合的模式,成为传统商业企业转型发展的典型模式之一。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2019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2,281,692.78 元;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49,0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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