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2176 证券简称:三扬股份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广东顺德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1)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4 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 公告编号:2019-032 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2)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度相继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上述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2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1)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4 项新金融工具 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 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19-032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广东顺德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顺德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顺德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