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支付原告 1500 万元;2019 年 10 月 30 日前,二被 告向原告支付 1500 万元;2020 年 1 月 30 日前, 二被告向原告支 付1000万元;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二被告向原告支 付1000万元;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 二被告向原告支 付 1000 万元; (二)2019 年 10 月 30 日之前,二 被告向原告总计 支付等于或超过 3000 万元的,原告 向法院提出本案 所有已经查封财 产的解封申请,进 行解封; (三)如果二被告 未按期支付上述 第一项的款项,原 告可以立即申请 法院强公告编号: 2019-015 制执行; (四)双方就本案 再无其他纠纷; (五)诉讼费用和 保全费用由二被 告承担。 总计 - - 170,631,087.00 - - 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活动目前正常进行,上述诉讼、仲裁案件未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合法、合规地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妥善处理诉讼,避免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决 临时公告披 临时公告编 策程序 露时间 号 陈建国、陈建平 关联担保 30,000,000.00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5-7 2019-028 陈建国、陈建平 关联担保 40,000,000.00 已事前及时履行 2019-2-20 2019-012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发生能够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节省交易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于公司短期经营活动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影响。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37,569,086 55.84% 0 37,569,086 55.84%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3,574,456 5.31% 0 3,574,456 5.31%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2,571,428 3.82% 0 2,571,428 3.82%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股份总数 29,714,286 44.16% 0 29,714,286 44.16%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3,464,343 34.87% 0 23,464,343 34.87%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7,714,286 11.47% 0 7,714,286 11.47%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67,283,372 - 0 67,283,372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6 (二)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初持股 持股变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无限 序号 股东名称 数 动 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售股份数量 数量 1 北京奔达投资 19,753,085 0 19,753,085 29.3580% 18,000,057 1,753,028 有限公司 2 陈建平 6,171,428 0 6,171,428 9.1723% 4,628,571 1,542,857 3 北京智海金通 5,999,914 0 5,999,914 8.9174% 3,999,943 1,999,971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4 北京嘉兴思旭 3,845,571 0 3,845,571 5.7155% 0 3,845,571 贸易有限公司 5 胡朔阳 3,000,000 0 3,000,000 4.4588% 2,250,000 750,000 合计 38,769,998 0 38,769,998 57.62% 28,878,571 9,891,427 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陈建国与陈建平为兄弟关系,陈建国与胡朔阳为父子关系。陈建国、陈建平为奔达投资股东, 陈建国、陈建平为智海金通有限合伙人,胡朔阳为智海金通普通合伙人,其他股东之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