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 6 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承诺。 3、如违反本承诺函之承诺而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或利益流出之情形,承诺人愿意全额补偿公司并放弃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该等业务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公司。 避免资金占用承诺 为避免公司挂牌后资金占用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天、王海燕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和其他资产占用的声明和承诺》,承诺: 本人作为南京智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避免对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的占用,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违法违规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为了进一步规范及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承诺出具日后,本人将尽可能避免与南京智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本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南京智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的承诺。 购买理财产品承诺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公司不再购买风险级别在中等及以 上的理财产品,不再进行股票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如实履行承诺。 (二)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承兑汇票保证金 13,693,791.22 7.49%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总计 - 13,693,791.22 7.49% - (三)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含税) 2019 年 5 月 29 日 3.33 合计 3.33 2、 报告期内的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3元(含税),总分红额999.00 万元。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2019 年 5 月 29 日已实施完毕。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10,748,500 35.83% 10,748,500 35.83%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4,377,300 14.59% 100,000 4,477,300 14.92%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6,417,500 21.39% 100,000 6,517,500 21.73% 核心员工 - 有限售股份总数 19,251,500 64.17% 19,251,500 64.17%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3,131,700 43.77% 13,131,700 43.77%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19,251,500 64.17% 19,251,500 64.17% 核心员工 - - 总股本 30,000,000 - 0 30,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二)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初持股 持股变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无限 序号 股东名称 数 动 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售股份数量 数量 1 李晓天 15,484,000 100,000 15,584,000 51.95% 11,613,000 3,971,000 2 张仲宁 2,625,000 0 2,625,000 8.75% 1,968,700 656,300 3 孙利生 2,625,000 0 2,625,000 8.75% 1,968,700 656,300 4 江苏瑞华创业 2,625,000 0 2,625,000 8.75% 2,625,000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苏州瑞华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 王海燕 2,025,000 0 2,025,000 6.75% 1,518,700 506,300 合计 25,384,000 100,000 25,484,000 84.95% 17,069,100 8,414,900 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李晓天与王海燕为夫妻关系。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晓天。 李晓天,男,1961.8 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 师。 1980—1984 解放军运输工程学院汽车运用工程,本科,学士学位; 1997—1999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本科; 1998—2002 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 1984—1987 解放军运输工程学院汽车维修教研室教员; 1987—2001 总装备部汽车试验场科技处处长; 2001—2005 自主择业; 2005—2016 南京智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6—至今 南京智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为李晓天和王海燕,为夫妻关系。 李晓天情况请见本节三、(一)“控股股东情况”。 王海燕女士,女,1963年5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 1984—1995 任南京晓庄师范学院中文系教师; 1995—至今任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教研室副教授; 2005—2016任公司监事; 2016—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 出生年月 学历 任期 是否在公司领 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