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70879 证券简称:元盛塑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3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新昌县灵池路 3 号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8 月 12 号日文件发放形式通 知 5. 会议主持人:王文林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公告编号:2019-033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完成并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现提请董事会对该报告进行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 公告编号:2019-033 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