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材: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08月26日查看PDF原文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3,560.85 28,551,213.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11,954.68 27,590.5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54.68 27,590.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389,010.77 634,109.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公告编号: 2019-019
2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010.77 634,109.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7,056.09 -606,518.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五、 30 -4,330,616.94 27,944,694.8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878,392.02 76,578,503.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8,547,775.08 104,523,197.87
法定代表人: 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巢可欢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陈雷俊

第八节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
是否变化
□是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
否变化
□是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
理人
□是 √否
7.是否存在需要根据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 □是 √否
8.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
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是 √否
9.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
有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0.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1.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2.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二) .1
13.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4.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二) 附注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1、 研究与开发支出
常州中天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共开展 4 个研发项目,分别是提高混凝土耐久性
的超细矿粉研发、提高混凝土耐腐蚀性能的超细矿粉研发、提高混凝土流动度的的超细矿
粉研发、超细矿粉研磨工艺的优化。目的为提高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为公司深入超细矿
粉研究垫定扎实的技术基础,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地位,为公司拓宽市
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奠定了扎实的产品基础。同时开展的研发互动也有助
于刺激超细矿粉行业的研究活力,推动国内混凝土行业的科技发展。
二、 报表项目注释

财务报表附注
一、 本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
成立, 前身为常州中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常州中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公司工商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754623618P
法定代表人:刘伟
公司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连江桥吕南路 2 号
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6,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03 年 9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矿渣微粉(超细矿粉)的研发、 制造、 加工、 销售;锰铁、水泥
的制造; 金属材料、 矿产品、 建筑材料的销售; 港口经营。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
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
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
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以后的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
力的重大事项。
三、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
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
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
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
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
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
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 2012〕 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
6(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
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 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
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
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
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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