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棉种业: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08月26日查看PDF原文

  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76,666.42 元,比上年度同期减少
-15,662,400.32 元,变动比例为-146.57%,主要原因为公司一是销售商品回款减少影响,二是支付往年货款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9,400.00 元,比上年度同期减少-298,400.00元,变动比例为 29,840.00%,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购入固定资产设备所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66,878.85 元,比上年度同期增加 20,666,285.26 元,变动比例为 93.37%,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本期未有此项。
三、  风险与价值

  2018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存续到报告期内的风险因素分析

  一、新品种研发的风险

  棉花等各类农作物新品种研发是一项技术性和规范性强、研发资金投入多、人力资源投入大的系统工程,研发周期长,使用周期短,促使种业公司在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以及品种权的购买等方面需要加大力度。

  应对措施:随着公司种质资源的积累和更新,以及合作研发的加强,新品种研发的风险逐渐降低,特别是近年来公司加强了后备种质资源库的建立和后备品系库的建立,保证了研发种质资源的提供,公司可以保证每年正常参加品种区域试验示范的品系,为新品种的审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自有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棉花品种,特别是自有知识产权的棉花常规种研发过程长,投入大,研发人员付出精力多,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存在品种保护难度大,市场上经常出现品种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现象的发生,公司研发的新品种一旦推向市场,在市场上得到农民的广泛认可后,个别种子企业套牌生产,不但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对品种权人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品种拥有权企业产品销售造成冲击,企业利益受到损害。

  应对措施:一方面企业在新品种通过国家和自治区审定后,及时申请办理品种权保护;另外企业增

强用法律来维护自有知识产权的意识,依法做好品种保护和维权工作。另一方面企业与研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从源头上做好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风险

  近年来,新疆和兵团继续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农业水权水价改革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力度,适度压缩棉花种植面积,增加粮食、特色果蔬种植面积,加大新作物、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农民种植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风险的应对措施:一是在棉花育种研发上突出以早熟棉、适宜机采为主;二是加强科研合作力度,特别是在新品种研发、种质资源引进合作上逐步加强,选育适应本地区种植的新品种;三是实施多元化育种,适应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在品种研发上加快进度,力争实现突破,加强农作物 “三圃田”建设,提纯复壮,为作物种植提供优良品种。

  四、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变化风险

  棉花目标价格在保护棉农和稳定国内棉花价格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的市场预期,保护了棉农利益,保证了市场供应,虽然目前的目标价格对农民起到基本保护作用,但不足以调动农民增加生产面积的积极性,国家棉花目标价格的改变将影响棉农种植棉花的积极性,对以棉花种子为主业的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根据国家棉花目标价格的调整,积极顺应政策变化,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符合新疆棉区种植的育繁推一体化战略架构,加强技术服务和政策宣传,按照政策的导向拓展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

  五、种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2019 年,新疆兵团继续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和国资国企改革,种子农资供应采取市场化运作,企业根据团场推进改革的需要,面对市场竞争及时调整营销策略,但也存在市场化运作暂时的不适应,种子市场放开后,其他种子企业相继进入,造成市场竞争加剧,对种子销售带来挑战,形成销售风险。

  应对措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根本,主动找市场、找客户、找服务对象,建立以“龙头企业+经营服务主体(连队、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方式,发挥龙头企业的产品优势、服务能力和带动辐射作用,巩固市场发展基础,形成产业发展集群,实现各个经营主体合作共赢谋发展的局面。
四、  企业社会责任
(一) 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客户和供应商,以龙头企业的称号在种子销售行业内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恪守职责,支持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
五、  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是 √否

源的情况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    □是 √否

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一)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二)

是否存在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相关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重要事项详情
(一)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  承诺结  承诺  承诺类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
              时间    束时间  来源    型                                      行情况

实 际 控 制  2014/1/24  -        挂牌  同业竞  承诺从未从事或参与股份公司同业竞  正 在 履
人 或 控 股                            争承诺  争的行为;为避免与股份公司产生新  行中

股东                                          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承诺将不在中

                                              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

                                              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

                                              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

                                        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董监高    2014/1/24  -        挂牌  非竞争  本人及关联人不增加、不进行与股份  正 在 履
                                      协议    公司相同或近似经营业务的投入,不  行中

                                              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股份公司业务

                                              产生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亦


                                              不与股份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利益

                                              冲突。

董监高    2014/1/24  -        挂牌  商业秘  本人须保管好自己知悉或掌握的甲方  正 在 履
                                      密保护  商业秘密及档案资料,不得丢失或泄  行中

                                      协议    漏,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

                                              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为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公司签订了《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从未从事或参与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与股份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高级管理人员不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非竞争协议》,本人及关联人不增加、不进行与股份公司相同或近似经营业务的投入,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股份公司业务产生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亦不与股份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凡是可能产生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都将建议股份公司参与。本人及关联人将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的任职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经营、投资、管理、研发等任何商业活动。本人及关联人将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的任职地位达成不利于股份公司利益的交易或安排。本人及关联人目前均未经营与股份公司有竞争的业务;以后如发生竞争性业务,股份公司可以行使优先发展权和优先收购权。本人及关联人以后如出售其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和权益,股份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保证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