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烟台三站商业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烟台万鑫商贸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烟台开发区金桥银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烟台开发区业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五)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烟台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54.70 烟台开发区金桥银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14,723.70 烟台开发区金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673,576.89 合计 -840,292.11 2.关联方资金拆借 (1)公司与烟台金桥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情况 关联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期初余额 8,000,000.00 拆借金额 13,000,000.00 归还金额 21,000,000.00 期末余额 (2)公司与烟台开发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拆借情况 关联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期初余额 8,000,000.00 拆借金额 16,000,000.00 13,000,000.00 归还金额 16,000,000.00 21,000,000.00 期末余额 3. 收取利息 项目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烟台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利息 18,055.56 烟台开发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占用利息 40,444.44 合计 40,444.44 18,055.56 4.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是 融资方式 担保方 被担 担保金额 担保期间 否已经 保方 履行完 毕 银行借款 彭德洲 本公 18,000,000.00 2018-11-15 2019-5-15 是 司 银行借款 彭德洲、张梅夫妇、彭德杰、 本公 7,500,000.00 2018-11-26 2019-11-25 否 及烟台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司 银行借款 彭德洲 本公 16,500,000.00 2019-5-24 2020-5-24 否 司 银行承兑 彭德洲 本公 500,000.00 2019-5-27 2019-11-27 否 汇票 司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6-30 2018-6-30 应收账款 蓬莱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449,355.32 449,355.32 烟台万鑫商贸有限公司 983,285.40 838,285.40 应付账款 烟台开发区金桥奈特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4,524.00 4,524.00 其他应付款 烟台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25,760.00 25,760.00 烟台开发区金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145,000.00 145,000.00 四、或有事项 截至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承诺事项 截至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七、其他重要事项 无 八、补充资料 (一)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2019-6-3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21,000.00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项目 2019-6-3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 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7.8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21,807.84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1.61% 0.0144 0.01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55% 0.0139 0.0139 净利润 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