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7375 证券简称:丰江电池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开始执行,其中《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自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自 2019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 公告编号:2019-028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执行根据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和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28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财务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无需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涉及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实质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影响。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