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45 证券代码:831929 证券简称:惠尔明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惠尔明(福建)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漳州台商投资区金沙路 5 号惠尔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惠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8,1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18 年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厦门惠仕特贸易有限公司、郑惠敏、方彬、方旭红和苏文佳及其配偶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惠尔明(福建)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2,500.00 万元的保证 公告编号:2019-045 担保。 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行借款 25,000,000.00 元,期限 1 年。上述担保事项系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郑惠敏、方彬、苏文佳、方震龙、宁波宝骏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郑惠敏、方彬、方旭红于 2019 年 3 月 8 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惠尔明(福建)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5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 2019 年 4 月 1 日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借款 5,400,000.00 元,期限 2 年。上述担保事项系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郑惠敏、方彬、苏文佳、方震龙、宁波宝骏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惠尔明(福建)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19-045 惠尔明(福建)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