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5 证券代码:833063 证券简称:高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专项核查,现将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8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进行股票发行的决议和本次股票发行方 案。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决议批准本次股票发行。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7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94 万元。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共 4 名,包括公司在 册股东 2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1 人;新增股东 2 人, 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0 人,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其他自然人投资者 0 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投资者 2 人。 2019 年 1 月 2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19]000054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股票发行的缴款情况予以验证。 2019 年 3 月 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蚌埠高华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 认。公司新增股份正式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 让,已及时披露关于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工农路支行开立的验资账户(账户名称: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 8112301012800090652)。2019 年 3 月,公司、主办券商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工农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共同监管。 公司按照相关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存在募集资 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取得股 转系统就公司股票发行出具股份登记函之前即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将用于“年产 360 万片 TFT-LCD 玻璃减薄项目”建设,按 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止公司募集资金完成备案之前,公司未使用上述资金,亦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60,940,000.00 二、发行费用 173,000.00 三、募集资金净额 60,767,000.00 四、利息收入 167,371.93 五、募集资金支出 60,790,485.61 其中:四线项目支出 60,788,496.06 支付手续费 1,989.55 五、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剩余 143,886.32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细则(试行)》、《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 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