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加新材:关联交易公告

2019年08月2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30853        证券简称:天加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苏州天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 2019 年上半年,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加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园科贷”贷款 200 万元,借款周期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公司董事许尔建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 2019 年上半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仲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设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 300 万元,借款周期为两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公司董事许尔建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向江苏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借款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3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关联董事冯春、许尔建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向仲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关联董事冯春、许尔建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9-018

  1. 自然人

  姓名:冯春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 9 号 19 栋 1 单元 3 楼 1 号

  2. 自然人

  姓名:许尔建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新鸿路 145 号 1-2-701

(一)关联关系
1、冯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 21,266,662 股份,占
  47.58%。
2、许尔建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970,000 股份,占 2.17%。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及公司董事许尔建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2019 年上半年,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加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园科贷”贷款 200 万元,借款周期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公司董事许尔建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 2019 年上半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仲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设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 300 万元,借款周期为两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公司董事许尔建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8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公司取得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有着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苏州天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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