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065 证券简称:鑫干线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7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12 日以邮件方 式通知全体董事。 5. 会议主持人:丰大伟 6. 会议列席人员(如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郑媛因在外地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9-017)已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 新金融工具准则,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余乐园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郑媛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致使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拟提名余乐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余乐园简历如下: 姓名:余乐园 性别:男 年龄:43 学历:本科 工作经历 2003/07 - 至今 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先后担任软件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总工等职。 2001/09 - 2003/07 首钢高新公司 担任工程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为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名余乐园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19年9 月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