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活: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08月28日查看PDF原文


  报告期末,股东朱荣芬持有公司 1240.51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7.69%,担任公司董事长;股东
熊静明持有公司 539.0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38%,担任公司董事。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79.56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54.07%。朱荣芬与熊静明自新生活有限公司成立至今一直共同管理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表决均为一致,且两人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签署了有效期 3 年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2018 年 7 月 15 日《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朱荣芬女士与熊静明先生、约瑟创
享公司共同续签了为期 3 年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若朱荣芬女士和熊静明先生利用其控股地位和管理职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股改后,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按规范的公司治理要求,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层进行分层管理,分层授权,相互监督。降低了朱荣芬女士和熊静明先生及约瑟创享公司利用其控股地位和管理职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的风险。

  2、公司治理风险

  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尚短,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有待进一步实践并在实践中完善。公司创始股东大部分是董事和高管,管理意识和治理水平也需要适应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而相应提高。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引进管理专业人才和各种内外部培训学习,不断强化法人治理的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意识和治理水平在持续成长提升。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发展前景较好,国内一些知名房地产企业和医药企业纷纷向后勤服务业拓展延伸,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尽管公司以其良好的品牌口碑、优质的服务质量、规范的管理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行业越来越多的新进入者可能会导致发生无序竞争、拉低行业价格水平、降低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应对措施:面对市场竞争加剧的态势,公司正积极引进行业专业管理人才,提高服务品质,同时依托新三板企业的品牌效应,加大省内外市场拓展,提高公司竞争实力。

  4、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后勤服务行业主要依赖于人力提供服务,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力成本是后勤服务企业的主要成本。劳动力成本的刚性上涨,提升了后勤服务企业的经营成本。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根据《广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8])6 号),从 2018 年 2 月起,
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即由此前的 1400 元、1210 元、1085 元、1000 元调
整为 1,680.00 元、1,450.00 元、1,300.00 元,分别比 2015 年提高了 280.00 元、240.00 元、215.00
元。工资水平的不断上升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应对措施:公司不断摸索新的商业模式,除了提供基础服务外,通过增加各种高附加值服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5、员工来源缺乏的风险

  随着中国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富余劳动力正在逐渐减少。加上人们就业观念的变化,基础后勤服务人员的供给和招聘难度可能会不利于企业发展。一定时期内公司可能面临员工来源缺乏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提升了公司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员工招聘难度。另外,公司不断完善的培训和薪酬管理体系,给员工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平台,对基层团队的稳定效果明显。

  6、新经营模式带来的风险

  互联网对社会生活和服务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对传统行业的影响方兴未艾。如果后勤服务行业内有新的基于"互联网+"的经营模式产生,可能会对传统服务经营模式产生威胁。

  应对措施:公司正加快开发信息一体化体系,运用"互联网+"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提升企业品牌影
响力。
四、  企业社会责任
(一) 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诚信经营、照章纳税,时刻关注国家政策指导,积极配合政府各部门工作,在公司的经营中,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随着企业的发展,积极吸纳就业,创造了 4000 多人的就业岗位,并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 提高员工薪酬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成立了爱心基金,对有困难的职工及其家属提供经济援助;每年定期组织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送温暖服务。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公司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五、  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是 √否

资源的情况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一)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是 √否

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二)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三)

是否存在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相关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二、  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  是否履行必  临时公告  临时公
                                                  金额  要决策程序  披露时间  告编号

股东朱荣  公司与股东朱荣芬、熊静明、周绍琼、欧杰    0  尚未履行

芬、熊静  凤、黄水莲、彭玉兰签订房屋无偿使用协议,
明、周绍  协议约定股东将坐落在广西省柳州市桂中

琼、欧杰  大道南端 2 号阳光 100 城市广场 2 号楼 11

凤、黄水  楼 13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314.01 平方

莲、彭玉兰  米,无偿提供给公司经营办公使用,使用期

          限为 10 年,自 201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协议是公司处于有限公司进行股改时期签署,未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目前为延续履行。有限公司时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建立健
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该项偶发性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稳定的持续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  承诺结  承诺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时间    束时间  来源                                          况

实 际 控 制  2015/12/10  -        挂牌  未全员缴纳社保的风  详见承诺事项  正在履行中

人 或 控 股                              险承诺              详细情况 1

股东

实 际 控 制  2015/12/10  -        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  正在履行中

人 或 控 股                                                  详细情况 2

股东

董监高    2015/12/10  -        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  正在履行中

                                                            详细情况 2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全员缴纳社保的风险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后 30 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主动放弃而豁免。因此,主动放弃缴纳社保的行为不符合前述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存在被社会保险机构行政处罚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将来可能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劳动用工人数 4192 人,其中公司缴纳社保人数为 1743 人,退休返聘人员 1036
人,自购新农合 1413 人,主动要求放弃社保 0 人。公司通过加强员工社会保险缴纳管理,被社会保险机构行政处罚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风险已经明显降低。

  履行情况:导致履行承诺的事项未出现。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不当利益输送的承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本人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2、本人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做出全面、及时、足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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