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 临时公告披露 临时公告编 决策程序 时间 号 肇庆市中小企业融 公司针对关 19,250,000 已事后补充履 2019年 4月 25 2019-032 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方为公司 行 日 提供的担保 提供反担保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三)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保证 456.20 - 开具银行承兑保证金 固定资产 抵押 11,471,512.17 6.00%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质押 47,773.07 0.03% 质押借款 合计 - 11,519,741.44 6.03% - (四)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含税) 2019 年 6 月 14 日 0.30 0 0 合计 0.30 0 0 2、 报告期内的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已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分配完成。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19,772,978 38.72% 0 19,772,978 38.72%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8,778,709 17.19% 0 8,778,709 17.19%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9,484,203 18.57% 0 9,484,203 18.57%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股份总数 31,292,687 61.28% 0 31,292,687 61.28%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6,336,126 51.57% 0 26,336,126 51.57%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26,742,607 52.37% 0 26,742,607 52.37% 核心员工 2,223,000 0.44% 0 2,223,000 0.44% 总股本 51,065,665 - 0 51,065,665 - 普通股股东人数 44 (二)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初持股 持股变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无限 序号 股东名称 数 动 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售股份数量 数量 1 刘泳澎 14,590,513 0 14,590,513 28.57% 10,942,885 3,647,628 2 张小波 10,194,022 0 10,194,022 19.96% 7,645,516 2,548,506 3 成瑜 5,320,000 0 5,320,000 10.42% 3,990,000 1,330,000 4 诸葛剑锋 5,010,300 0 5,010,300 9.81% 3,757,725 1,252,575 5 肇庆市粤科金 叶创业投资有 4,544,169 0 4,544,169 8.90% 4,327,780 216,389 限公司 合计 39,659,004 0 39,659,004 77.66% 30,663,906 8,995,098 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本公司股东刘泳澎、张小波、诸葛剑锋、成瑜于 2012 年 9 月 8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成为公 司一致行动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68.76%。 除上述情形外,前五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项目 期初股份数量 数量变动 期末股份数量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 0 0 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 0 260,000 260,000 优先股总股本 0 260,000 260,000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泳澎、张小波、诸葛剑锋、成瑜。 刘泳澎,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14,590,513 股,持股比例占 28.57%。 张小波,系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 10,194,022 股,持股比例占 19.96%。 成瑜,系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 5,320,000 股,持股比例占 10.42%。 诸葛剑锋,系公司的第四大股东,持有公司 5,010,300 股,持股比例占 9.81%。 根据刘泳澎、张小波、诸葛剑锋和成瑜于 2012 年 9 月 8 日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及 2014 年 9 月 24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并结合上述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上述 人员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在经营管理中具备了实施控制的合法条件,因 此认定上述人员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泳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9 年出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肇庆立得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1993 年 10 月至 2005 年 2 月历任东莞冠坤 电子有限公司品保、工程、研发部工程师、经理、副厂长、厂长;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肇 庆绿宝石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 2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肇庆绿宝石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执行董事;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肇庆绿宝石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9 月起 2015 年 9 月任肇庆绿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肇庆绿 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2015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前海绿宝石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任期三年;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绿宝石电子销售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 20 日起至今任江华绿宝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 年 12 月 20 日起至今任广东 伊缔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小波,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 年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理工学院,研究生学历。 1995 年 7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东莞日创电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肇庆绿宝石电子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