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是 √否 源的情况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四.二.(一)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 □是 √否 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二)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四.二.(三)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相关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二、 重要事项详情 (一) 对外提供借款情况 报告期内对外提供借款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不超过净资产 10%的,基础层公司可免披此节以下内容,创新层公司必须披露) 单位:元 是否履 是否 债务人 债务人 借款 期初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借款 行审议 存在 与公司 期间 余额 利率 程序 抵质 的关联 押 关系 武汉易长圣 1 年 0 3,300,000.00 30,000.00 3,270,000.00 5% 已事后补 否 否 商务服务有 充履行 限公司 总计 - 3,300,000.00 30,000.00 3,270,000.00 - - - - 对外提供借款原因、归还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易长圣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公司借款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3,300,000.00元),双方约定将于2020年1月21号前还清所有款项,借款人自借款发放日起按5%年利率向出借人收取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对上述对外借款事项予以补充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借款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与上述借款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借款不会影响公司的经常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借款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通过借款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时 承诺结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间 时间 况 实际控制人 2016/8/10 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承诺函》 实际控制人 2016/8/10 挂牌 其他承诺(减少 《关于减少和规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和规范关联交 范关联交易的承 易) 诺函》 其他股东 2016/8/10 挂牌 其他承诺(减少 《关于减少和规 正在履行中 和规范关联交 范关联交易的承 易) 诺函》 董监高 2016/8/10 挂牌 其他承诺(减少 《关于减少和规 正在履行中 和规范关联交 范关联交易的承 易) 诺函》 收购人 2017/9/20 收购 限售承诺 收购完成后 12 个 正在履行中 月内不转让收购 人通过本次收购 取得的前卫理念 股份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 为避免今后可能出现同业竞争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其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目前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 (2)自本承诺签署后,本人将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3)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 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4)如公司认定本人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公司提出异议后,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5)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6)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企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7)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8)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履行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公司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 2.为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和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将诚信和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2)关联交易价格依照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或以评估价格为基准进行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3)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的利益。 履行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 3.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收购人济南云上伟越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就本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通过本次收购取得的齐翔通航股份。” 履行情况:已于收购完成后办理该部分股份限售业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部分股份尚在锁定中。 (三) 失信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丛伟,因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所涉民事案件未按期执行,导致其被出具限制消 费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及 2019 年 7 月 29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2018-025 及 2019-026)。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