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5 证券代码:836709 证券简称:昀丰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国家财政部要求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19-035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公告编号:2019-035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