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未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宇球电子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宇球电子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在宇球电子任职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宇球电子形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如本人或本人除宇球电子外的其他本人任职或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企业发行任何与宇球电子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书面通知宇球电子,并保证宇球电子或其附属企业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在宇球电子任职期间,保证不会利用宇球电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损害宇球电子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在宇球电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且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承担因此给宇球电子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未违反该承诺。 2、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减少或避免与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时,承诺将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的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在与公司订立公平合理的交易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相关交易;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内控制度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公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单方获利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影响;确保公司因该等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收回;确保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在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且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未违反该承诺。 3、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宇球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本人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或公司成立之日起满一年之日(以两者中较晚之日为准)、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该股票的销售规定。 实际控制人倪孟尧、钱济高、陈炬承诺,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本人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或公司成立之日起满一年之日(以两者中较晚之日为准)、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该股票的销售规定。 公司董、监、高分别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人未违反该承诺。 4、关于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出具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得要求公司代垫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公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使用,包括: (1)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资金给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使用; (2)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3) 委托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4) 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 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资金将立即冻结,并及时向公司清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公司分配的现金分红,以偿还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占用的资金。”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人未违反该承诺。 (三)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房产《房地权证莞字 第 1800678964 号》、 抵押 111,583,294.37 20.70% 银行贷款 《粤 房地权证字第 1800678963 号》、《粤 房地权证莞字第 1800678962 号》 宗地土地权证号东府 国用(2009)第特 256 抵押 4,281,566.25 0.80% 银行贷款 号、东府国用(2009) 第特 257 号 合计 - 115,864,860.62 21.50% - (四)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含税) 2019-7-12 1.50 0 0 合计 2、报告期内的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东莞宇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9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实施完成。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56,421,989 62.69% 0 56,421,989 62.69%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9,967,970 33.30% 0 29,967,970 33.30%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0 0% 0 0 0%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股份总数 33,578,011 37.31% 0 33,578,011 37.31%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2,859,612 25.40% 0 22,859,612 25.40%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0 0% 0 0 0%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总股本 90,000,000 - 0 90,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7 (二)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初持股 持股变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无 序号 股东名称 数 动 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1 宇球控股有限 46,626,582 0 46,626,582 51.81% 18,208,862 28,417,720 公司 2 钱济高 6,201,000 0 6,201,000 6.89% 4,650,750 1,550,250 3 东莞市宇正创 5,051,721 0 5,051,721 5.61% 5,051,72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