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特超声:关联交易公告

2019年08月28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2018        证券简称:固特超声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
额合同编号10020199914227032”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 2019年 6月27日至 2020
年 6 月 26 日;并同时签订“最高额编号 10120199914227472”抵押合同、“最高
额编号 10120199914227563”质押合同,“最高额编号 10120199914227744”保证合同(保证人吴银隆和吴鑫隆),公司向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
款金额为 5,000,000.00 元的短期借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金余额为

5,000,000.00 元。

  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签订“短期流动
资金贷款编号 CQDK475230120190102”额度合同,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1 日;同时签订“保证金质押编号 CQZY475230120190089”
总质押协议、“最高额编号 CQBZ475230120190070”保证合同(保证人吴银隆)、“最高额编号 CQBZ475230120190071”保证合同(保证人吴鑫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借款金额为 5,000,000.00 元的短期借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金余额为 5,000,000.00 元。

  上述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9-027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
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吴银隆、吴鑫隆为关联方,故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吴银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景蜜村 17 栋 405

  2. 自然人

  姓名:吴鑫隆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 319 号
(二)关联关系

  1、吴银隆,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持有公司 17.96%股权。
  2、吴鑫隆,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银隆为兄弟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27

  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
额合同编号 10020199914227032”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26 日;并同时签订“最高额编号 10120199914227472”
抵押合同、“最高额编号 10120199914227563”质押合同,“最高额编号
10120199914227744”保证合同(保证人吴银隆和吴鑫隆),公司向广东蕉岭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为 5,000,000.00 元的短期借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金余额为 5,000,000.00 元。

  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签订“短期流动
资金贷款编号 CQDK475230120190102”额度合同,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1 日;同时签订“保证金质押编号 CQZY475230120190089”
总质押协议、“最高额编号 CQBZ475230120190070”保证合同(保证人吴银隆)、“最高额编号 CQBZ475230120190071”保证合同(保证人吴鑫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借款金额为 5,000,000.00 元的短期借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金余额为 5,000,000.00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由关联方提供担保。该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业务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实现公司销售增长和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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