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5 证券代码:832693 证券简称:东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要求,按照本公司修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将本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832 号)备案,公司 2019 年 1 月披露《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拟向杭州东汇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7 元/股的价格发行 1,430,000 股,募集资金 10,010,000.00 元。 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披露《股票发行认购结果公告》,该次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0,010,000.00元已于2019年2月19日全部到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公告编号:2019-035 并于2019年2月26日出具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050号。 (二)本期间使用金额及 6 月底余额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约定: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拟全部用于购买公司业务所需材料。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26,657.55 元,本期间使用 9,926,657.55 元。 本次股票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股票发行序号 发行股数 募集资金金额 股票发行用途 发行进度 2019 年第一次 1,430,000 10,0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完成 股票发行 合计 1,430,000 10,010,000.00 - 完成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9,926,657.55 元(含使用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88,554.03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内容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010,0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26,657.55 其中:报告期(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9,926,657.55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具体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9,926,657.55 其中: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加:募集资金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后) 5,211.58 募集资金余额 88,554.0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5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股票发行问答(三)》中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主 办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4 日与杭州联合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公告编号:2019-035 账户名称: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214323267 金额: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为 88,554.03 元。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 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