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扬中小企授字第 M167-1号)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 年扬中小企授字第 G167 号),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分别为 187.00 万元和 3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15 日;关联方高占成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开发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 年扬中 小企授字第 G167-1 号),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 3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15 日。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目的是为了补充公司的经营流动资金,该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三)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时 承诺结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间 时间 况 实际控制人 2014/2/18 2021/2/18 整改 一致行动 在提案表决及其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承诺 他事项中意思保 持一致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二)竞业禁止、知识产权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竞业禁止、知识产权的承诺》,承诺:本人担任江苏润奥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时与原任职单位不存在关于保密及竞业禁止的约定,不存在关于竞业禁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承诺》,承诺:本人作为江苏润奥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人承诺其本人及近亲属不存在对外投资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报告期内,承诺人均自觉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背承诺情况发生。 (四)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含税) 2019 年 4 月 30 日 0.25 0 0 合计 0.25 0 0 2、 报告期内的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9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4 月 30 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 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 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11,353,332 56.77% 850,000 10,503,332 52.52%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3,088,332 15.44% 100,000 2,988,332 14.94% 条件股 制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2,730,000 13.65% 250,000 2,480,000 12.4%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股份总数 8,646,668 43.23% 850,000 9,496,668 47.48%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6,981,668 34.91% 100,000 7,081,668 35.41% 条件股 制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8,190,000 40.95% 850,000 9,040,000 45.2%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总股本 20,000,000.00 - 1,700,000 20,00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24 (二)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初持股 持股变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无限 序号 股东名称 数 动 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售股份数量 数量 1 高占成 7,200,000 - 7,200,000 36.00% 5,400,000 1,800,000 2 张志林 2,220,000 - 2,220,000 11.10% 1,665,000 555,000 3 许梦化 1,200,000 - 1,200,000 6.00% 800,000 400,000 4 赵晓东 1,000,000 - 1,000,000 5.00% 0 1,000,000 5 欧仲顺 1,000,000 - 1,000,000 5.00% 750,000 250,000 合计 12,620,000 0 12,620,000 63.1% 8,615,000 4,005,000 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无关联关系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的认定: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单独持有的股份都没有达到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 公司没有控股股东。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2014 年 2 月 18 日,润奥有限股东高占成、许梦化、徐爱民、冯广霞、杨传东、宗关杰、崔燕芳签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一致行动的事项范围包括:共同向润奥有限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保持一致意见;共同向润奥有限股东大会提出同一润奥有限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并在所有候选人投票选举中保持一致意见;本协议方中的润奥有限董事、监事共同向润奥有限董事会、监事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保持一致意见;本协议方中的润奥有限董事、监事共同向润奥有限董事会、监事会提出同一董事长、副董事长、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候选人,并在所有候选人投票选举中保持一致意见。 同时《一致行动协议》还约定:协议各方在参与润奥有限的其他重大决策时,意思表示保持一致,若协议各方对上述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高占成的意见为准。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 60 个月,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协议继续有效。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人合计持有股份公司 50.35%的股份,且高占成为 股份公司董事长。结合上述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依据、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及协议内容以及高占成所任的公司职务,认定高占成、许梦化、徐爱民、冯广霞、杨传东、宗关杰、崔燕芳七人为股份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高占成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蒙古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 学历。 工作经历: 1988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于北京京仪椿树整流器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05 年 1 月至今,于北京 新创椿树整流器件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7 年 5 月至今,于固安京仪椿树整流器件有限公司任执行董 事;2010 年 11 月至今,于润奥有限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杭州西风半导 体有限公司任监事;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4 月,于齐兴电气(北京)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现 任股份公司董事长,任期 3 年,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 许梦化女士,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