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1524 证券简称:康耀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洛阳康耀电子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23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建军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洛阳康耀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抵押贷款暨公司股东为贷款提供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14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全资子公司洛阳康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康耀”)以其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25933.4 ㎡】与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登记证号为:豫(2019)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2335 号(面积:1798.16 ㎡)、豫(2019)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2336 号(面积:5299.84 ㎡)、豫(2019)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2337 号(面积:1798.16 ㎡)、豫(2019)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2338 号(面积:1389.33 ㎡)】向中国银行孟津支行抵押借款,同时由公司股东潘建军及其配偶柳质艳、相红星提供最高额保证,该最高额保证已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额度为人民币 800 万元,本次借款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潘建军、相红星对以上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授信额度协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