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股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9年09月04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7814        证券简称:奥拓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杭州奥拓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奥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科技”),即以公司为主体,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对奥拓科技进行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奥拓科技予以注销,公司将继承奥拓科技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被合并方为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所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需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

  名称:杭州奥拓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25

  住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仁和街道和燕路 3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仁和街道和燕路 3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贵波

  实际控制人:季贵波、袁锡康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节能减排建材机械,输送机械设备及配件,给料机械设备及配件,装卸机械设备及配件,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及配件,商品混凝土设备及配件,预拌砂浆设备及配件,混凝土及砂浆施工机械; 服务:机电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承接单项钢结构工程、商品混凝土工程、预拌砂浆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机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机电设备成套及配件,工业自动化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二)被吸收合并方

  名称:杭州奥拓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和燕路 3 号 2 幢 2 层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和燕路 3 号 2 幢 2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贵波

  控股股东:杭州奥拓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控制系统,自动化仪表、仪器仪表机电一体化设备(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控制系统、自动化仪表、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控制系统,仪器仪表,机电一体化设备。
三、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奥拓科技的全部资产、负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奥拓科技注销。

  (二)本次合并完成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公告编号:2019-025

  (三)合并完成后,奥拓科技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公司,奥拓科技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

  (四)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五)合并双方将积极作,共同完成奥拓科技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和相关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合并完成后,奥拓科技的所有员工全部由公司管理接纳。

  (七)合并双方分别履行各自法定审批程序,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具体实施吸收合并程序。
四、 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被合并方奥拓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此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化。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州奥拓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杭州奥拓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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