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眼光:关于补充确认2013-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9年09月10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30140          证券简称:新眼光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 2013-2014 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补充确认了 2013-201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 年定向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金额及存放情况

  根据公司 201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01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完成发行 4,441,012 股新股,发行价 6.98 元/股,募集资金 31,000,000.00,公
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上海市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中,后因便于管理
于 2014 年 1 月 7 日集中转入公司基本户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市东支行,账户信息如
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光大银行市东支行      76270188000017631          31,016,052.36

  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121 号《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000,000.00 元,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1,000,000.00

  加:利息费用                  16,052.36

  减:发行费用                  300,000.00

    减:审计费用                  100,000.00

    减:律所费用                50,000.00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30,566,052.36

 三、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566,052.36

    其中:                        30,566,052.36

      1、700 万元拟用于新产品的研

    发,主要包括 3D 影像手术系统等等

    产品;

      2、1,200 万元拟用于建立营销平台,

 主要在北京、西安、成都、武汉和长春等城
 市设立办事处;

      3、1,200 万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余额                  0.00

3、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 2015 年 6 月 1 日,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
 (二)2014 年员工股权激励定向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金额及存放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14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完成
定向发行 150 万股新股,发行价 4.5 元/股,募集资金 6,750,000.00,募集资金净
额为 6,750,000 元, 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 8 月 28 日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151224 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交通银
行上海五角场支行,后因便于管理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集中转入公司基本户中国光
大银行上海市东支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光大银行市东支行          76270188000017631          6,751,745.63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
止,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6,750,000.00

    加:利息费用                  1,745.63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6,751,745.63

 三、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751,745.63

 其中:支付货款支出                6,751,745.63

 四、募集资金余额                  0.00

  3、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拟定了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后公司按照财务制度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并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与银行对账并打印对账单,保证账实相符,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同时,为规范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的规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营业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就 2015 年之后的两次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
募集资金专项使用进行了自查及券商核查,详见 2016 年 8 月 25 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34),2017 年 4 月 21 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 年 8 月
14 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8 年 4 月 18 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007),2018 年 8 月 28 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2018
年 4 月 18 日、2019 年 4 月 22 日分别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
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及 2016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及 2016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定向发行的 3100 万募集资金及 2014 年 10 月 16 日定
向发行的第二次募集资金资金 675 万均由期初设立的相关账户转到公司基本户中国光大银行市东支行统一使用管理,实际使用情况均是按照募集基金的募集用途进行合规使用,根据 2016 年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存放上,当时阶段未进行专户存储,也未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的资金使用流水情况,上述募集资金均按照发行方案公布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13 年年度报告,2015 月 4 月 1 日披露的 2014 年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15-006),2013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2421号),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70 号)中未见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后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
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的有关规定 2016 年 8 月 25 日拟定了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司按照财务制度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并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与银行对账并打印对账单,保证账实相符,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的规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营业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就 2015 年之后的两次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
资金专项使用进行的自查及券商核查,详见 2016 年 8 月 25 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4),2017 年 4 月 21 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 年 8 月 14 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8 年 4 月 18 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018 年 8 月 28 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2019 年 4 月 22 日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2018 年 4 月 18
日、2019 年 4 月 22 日分别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眼光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及 2016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对募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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