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得宝: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9月12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73080        证券简称:家得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9 月 2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阮礼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240.019 万股(包含 240.019 万股)
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8.1273 万元(含

                                                                          公告编号:2019-029

1608.1373 万元)。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经营业绩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发行对象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的合理定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提名公司核心员工》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经公司管理层推荐,董事会拟提名认定王旭佩、梁星星、郑晨威、陈利萍、陈利君、王祥和为公司核心员工,共计 6人,上述核心员工认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该 23 名核心员工的名单已于
2019 年 9 月 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
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见公司员工提出的异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提名的上述 6 名核心员工予以认定,无异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公告编号:2019-029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9-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议案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29

(六)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原为:“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拟修改为:“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公司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没有优先认购权。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另鉴于本次发行股票将涉及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变更等事项,公司将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相应条款做出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家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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