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腾骏:财通证券关于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9年09月12日查看PDF原文

  财通证券关于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8 年 6 月 14 日,王平(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
素君(王平之妻子、公司原财务总监)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民泰商行”)签订一份编号为浙民泰商银
保借字第 DK110118000415 号保证借款合同,王平、樊素君向民泰商
行借款 94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实际(首次)提款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8
日止。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市泊森风尚酒店(普通合伙)、嵊州市天平建筑填挖工程有限公司、陈森群、樊胜军作为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 ST 腾骏提供的诉讼资料显示,因借款人王平、樊素君及保证人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均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泰商行已就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尚处于审理阶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ST 腾骏上述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也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相关事项未能及时予以披露。

  公司目前存在为王平、樊素君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充确认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并提请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及时地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ST 腾骏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不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和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可能损害股东利益,以及为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此,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财通证券
                                          2019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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