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971 证券简称:四新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治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是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5,61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拟进行业务发展和内部治理结构调整,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有效整合公司内外资源,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 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此议案为特别议案,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61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顺利完成公司向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有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61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出席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 (1)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2)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3)在回购有效限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书面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 (4)未损害公司利益;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发生 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2、回购价格拟为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至终止挂牌后半个月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4、因股票回购事宜正在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的股东,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61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