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49 证券代码:838280 证券简称:盛世华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盛世华安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 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盛世华安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550299393C 承诺主体名称 孙浩元 承诺主体同意社会信用代码 320521196602059132 或身份证号码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回购股份 自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承诺开始日期 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 公告编号:2019-049 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 承诺有效期 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 承诺履行期限 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自公司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孙浩元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孙浩元承诺自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杨凤志、蔡云波、天津鸿亚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敏芒商贸有限公司、钱祥丰、张杰。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书面回函或申请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相对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回购相对人签字或盖章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孙浩元按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 0.85 元人民币/股,对回购相对人杨凤志、蔡云波、天津鸿亚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敏芒商贸有限公司、钱祥丰、张杰实施回购,回购数量以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 公告编号:2019-049 量为准。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任何争议,各方应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 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 其他说明 无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承诺函 江苏盛世华安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