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达: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2019年09月1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2331        证券简称:高士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1、投资范围: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范围限于境内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有价证券品种。

  2、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投资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决策和风险管控,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3、投资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拟用于证券投资的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4、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19-014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出具的“希
会审字(2019)2473 号”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期末资产总额为 41,516,252.8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31,767,102.58 元。公司本次拟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9.63%,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 12.5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也未进行过此类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融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人民币 400.00 万元额度内进行证券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公司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公告编号:2019-014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范围限于境内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有价证券品种。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对外投资协议。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证券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金融市场风险:公司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波动、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

  (2)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当进行投资,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2、公司对于证券投资的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制度性规定,合理规范了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以保证公司投资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确保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告编号:2019-014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证券品种进行投资,并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结合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证券投资,并保证投资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建立健全证券投资会计账目,定期对投资资金进行核对。

  (5)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能够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预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但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并做好风险管控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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