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430105 证券简称:合力思腾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合力思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不再延长 暨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合力思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刘水、马瑞涌、田禾、张志平的一致行动协议关系于2019年9月30日届满并不再延长,即《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终止。现就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2017 年 9 月 21 日,公司股东刘水与马瑞涌、田禾、张志平共同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约定自各方获得本次发行的股份之日起,为保障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各事项进行审议 前,应就行使何种表决权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并按照各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相关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则同意以刘水的表决意见为最终意见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上述一致行动人未有变动,该一致行动协议约定 各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各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二、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2 截止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刘水与马瑞涌、田禾、张志平共同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有效期届满,不再延长,即《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截止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终止。上述四位股东在公司决策事宜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 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 和行使投票权,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 各方的持股及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公司任职情况 1 刘水 18,387,421 20.22 董事长 2 马瑞涌 8,011,237 8.81 无 3 田禾 6,000,518 6.60 董事、总裁 4 张志平 3,675,666 4.04 董事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影响 刘水与马瑞涌、田禾、张志平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届满 后,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的分析,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刘水,持股数量为18,387,421股,持股比例为 20.22%。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不再延期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 产完整、财产完整、财务独立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运营 等方面与各股东保持独立,公司现经营管理层仍将继续稳步推进公司的长远发 展。因此,本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不再延期不存在对公司的控制权及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9-032 (一)《一致行动协议》 北京合力思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