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3462 证券简称:华瑞农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农业”、“公司”)控股股东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贷款担保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其所持有的华瑞农业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 5 月 24 日,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其所持有的华瑞农业 28,130,000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44.13%。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8,13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5 月 24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3 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二)2019 年 5 月 30 日,控股股东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原告的 申请超过诉讼标的”为由提出复议申请。2019 年 6 月 12 日经甘肃省张掖市人民 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甘 07 民初 101 号之三》裁定“冻结被申请人甘肃锦 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华瑞农业 1.1%股份 70 万股,市值 560 万元,对其他 被冻结的股权解除保全措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二、股权司法冻结解除情况 2019 年 9 月 23 日,控股股东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银行贷款的需要, 公告编号:2019-027 申请法院变更保全标的物。经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甘07 民初 101 号之四》裁定“二、解除被保证人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70 万股的冻结”。 三、解除股权司法冻结所涉及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4,670,000 股、54.38% 股份限售情况:0 股、0.00% 累计解除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8,130,000 股、44.13% 剩余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0 股、0.00% 四、备查文件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甘 07 民初 101 号之四。 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