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19年10月0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35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扩大公司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深圳市普乐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思”)共同出资在惠州设立公司“惠州市恒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1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普乐思认缴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最终以实际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9-035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均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普乐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社区山子下路 2 号东海科技工业园 9 号厂
房 2 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社区山子下路 2 号东海科技工业园 9
号厂房 2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磊

  实际控制人:石磊

  主营业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新能源产品、锂电池、电源、电子配件的销售及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新能源产品、锂电池、电源、电子配件的生产加工(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公告编号:2019-035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市恒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地: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电池、锂电池、电源、电子配件的研发和销售,电子产品,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科研技术服务,物流管理服务,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销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惠州市恒泰科技        1200 万元  现金        认缴                      80%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普乐思电          300 万元  现金        认缴                      20%
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扩大公司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深圳市普乐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思”)共同出资在惠州设立公司“惠州市恒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1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普乐思认缴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最终以实际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告编号:2019-035

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从中长期战略布局出发的慎重决定,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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