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45 证券代码:833480 证券简称:红旗民爆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9 月 30 日以电话通知或专人送达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军社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足,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拟以信用贷款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2,000.00 万元,用以购买原材料,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息为年利率 4.35%。具体贷款事项以公司与兴业银 公告编号:2019-045 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贷款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支行申请贷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足,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1,500 万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或以公司自有资金 50%的保证金方式,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用以购买原材料。具体贷款事项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支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足,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拟以信用贷款方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2,000.00 万元,用以购买原材料,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息为年利率 4.35%。具体贷款事项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贷款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45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